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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逸夫楼智慧黑板建设项目 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5日 09:4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逸夫楼智慧黑板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逸夫楼智慧黑板建设项目

80万元

1

注: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2.以上采购项目内容的具体要求,见“第二篇 采购需求”;

3.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指成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工业

5.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智慧黑板”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采购人资金已到位。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8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磋商的有关说明

(一)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85日至20268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http://xndxfz.swu.edu.cn/)下载获取。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磋商文件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09934758@qq.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63082043,15223419092)。

(转账支付;开户名: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号:83010155100001790;开户银行: 浦发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款项用途请注明:泓展政采【2026年33号】磋商文件资料费,须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转账)

(二)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即:202685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磋商文件资料费:300元/份,资料费收取后不予退还。

(四)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6820900分至2026820930分(北京时间,下同)接受响应文件。超过响应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6820930分。

(六)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其响应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缴纳了磋商文件资料费。

3、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文俊楼(南区行政楼)二楼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2室(西南大学二号门内400米处)。

(八)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但投标人若存在以下情形的,将被列为采购人失信行为人名单,视情节轻重,禁止失信行为人及其关联方3至5年内参加西南大学/采购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任何采购项目:

(一)在投标(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

(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  

(三)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低价风险担保(如有)的;

(四)非不可抗力原因,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五)合同签订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

(八)其他严重扰乱采购程序的。

  上述关联方是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磋商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一分包同时进行响应。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五)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http://xndxfz.swu.edu.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相互串通响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响应将被拒绝并视情况依法追究其责任。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http://xndxfz.swu.edu.cn/)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

联系人:来老师

话:023-68356010

址:重庆市北碚区杜家街43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国际中心2幢25楼

联系人:刘老师   话:023-63082043,15223419092

(三)询问、质疑受理人:老师

 话:023-63082043,15223419092

 箱:309934758@qq.com

十、其他

(一)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请各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运输道路、安装空间及环境、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交货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供应商需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现场踏勘联系人:来老师,电话:023-68356010

(二)进校人员要求:

①人员出入

需持有效身份证在校门通过人行门禁由门岗工作人员核验身份证、采集信息后,可出入校园。

②车辆出入

校外车辆来校实行预约报备制,需提前至少一天通过“西南大学保卫处”微信公众号提交《校外车辆进校申请》(到访校区:北碚校区/到访单位:财务部/被访人:倪晨),由校内对接单位(财务部(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在“数智西大”平台审核、保卫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出入校园。信息填写要求详见西南大学采招中心网页( https://ecaigou.swu.edu.cn:30910/bid/detail?id=9157)所述。